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闲聊小区安保的必要性

发布时间:2017-10-12 01:50

物业小区的保安管理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生命和财产安全,是整个社会安全防范系统重要组成部分。1985年,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正式提出,应借鉴外国经验,在大中城市创办一个在公安机关直接领导下的保安服务公司。物业公司与业户在平等自愿、等价有偿的基础上,通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,确定安全服务的范围、职责、程序、经费及违约责任等,因此,保安服务具有合同约定性。俗话说:铁打的营盘,流水的兵。用这句话来形容物业公司的保安队伍真是最贴切不过了。从整个物业行业来看,保安的流动率一直处于居高不下的状态。我们分析,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一般有三个方面:

1、需求量大,

2、门槛较低。

3、收入偏低,综合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,必然会形成保安人员“文化程度低,综合素质不高,人员流动性大”等一系列问题。但不管怎么说,保安人员的去留与考评,不应只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开发商说了算,业主作为保安服务的聘请方和消费者,不能被抛在一边。据说人民警察只要被别人投诉过三次就下岗。连国家公务员都应如此,何况小区保安员。

现行法律规定,对于保安公司及保安人员应履行必要的备案及监管手续。但在现实生活中,保安监管方面存在各样的问题:有的保安劳动合同都没签就在上班;有的根本不具有上岗资格;有的每天工作十小时以上不一而足。

要改变上述状况,一方面要改革现行小区保安的管理模式,通过推进业主自治,在保安的聘请及考评过程中充分考虑业主的意见,恢复业主是小区保安真正聘请方的角色,与之相对应,保安也回到了服务者的角色上。如此,业主对于保安便多了一份理解,保安于对业主便多了些许尊重,市场机制就会为保安服务打分,保安服务的市场化就会形成,既保障业主权益也保护保安利益;另一方面,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区保安工作的领导和监管,在市场准入资格与行为监管方面严加约束,绝不允许小区保安成为某些房地产利益集团的“私家军队”。

总体而言,小区安保很有必要。